
一、活動名稱
第二屆“杜牧詩歌獎”評選暨第十一屆中國杏花村清明詩會
2021年1月1日—2021年4月5日
中國文化管理協會
《中國文藝家》雜志社
池州市文聯
池州市作家協會
池州市貴池區文旅局
池州市杏花村詩社
若干
顧 問:
梁鑫華(中國文化管理協會常務副主席)
向 陽(《中國文藝家》雜志總編輯)
雁 西(中國文化管理協會副秘書長)
章雄軍(池州市文聯黨組書記)
主 任:
何家榮(池州市作家協會主席)
副主任:
汪樹云(池州市貴池區文旅局黨組成員)
尹文漢(安徽省詩詞學會副會長、杏花村詩社社長)
成 員:
王宏權(池州市作家協會秘書長)
張 華(杏花村詩社常務副社長)
王意中(杏花村詩社副社長)
柯其正(杏花村詩社副社長)
王良才(杏花村詩社秘書長)
組委會下設辦公室,具體負責日常工作,張華兼任辦公室主任。
第二屆“杜牧詩歌獎”評選暨第十一屆中國杏花村清明詩會活動共分五個階段進行,即作品征集及評選、“百名詩人游池州”暨“花開四季、詩韻池州”活動開幕儀式、“杜牧詩歌獎”頒獎典禮暨第十一屆中國杏花村清明詩會、“詩話池州”文化講壇以及“百名詩人游池州”專題采風活動。除作品征集及評選,其他階段活動如遇疫情等特殊情況則順延舉辦,屆時主辦方將及時通知。
所有詩人和詩人書法家
詩歌作品和詩歌書法作品
(1)詩歌作品可以是古典詩歌(格律詩詞、散曲、古風等)或現代詩歌,內容不限,風格不限,思想積極向上,以池州、杜牧、清明、杏花村為主題者更佳。每人限投一首(或一組),用WORD文檔格式發送至指定郵箱。參賽作品必須原創,嚴禁抄襲,一經發現即取消參賽資格并予通報,文責自負。書法作品只限詩人投稿,每人限投一幅作品,要求書寫自創詩詞,創作內容積極向上,長短不限。作品一律為豎式,單件作品不超過180cm×70cm,條屏不超過四屏;行書、草書、篆書作品請附釋文。嚴禁代筆,一經發現,將取消參評資格并予通報。
(2)本次活動免收參評費,所有作品一律不予退稿。為保證書法作品如期收稿,建議用特快專遞投寄。
(3)請注明作者真實姓名、簡介(100字以內)和聯系方式(通訊地址、手機號碼)。
(4)主辦方對所有參賽作品有出版、使用等權利,不另計稿酬,作者享有署名權。
(5)征稿日期: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截止。
(6)來稿聯系人:王良才;聯系電話:18005667963;電子信箱:czsxhcss@163.com;收件地址:安徽省池州市貴池區秋浦花園一號樓505室,郵編247000。
(1)大賽設古典詩歌獎、現代詩歌獎、詩人書法獎各1名;提名獎30名(古典詩歌獎、現代詩歌獎、詩人書法獎各10名)。
(2)獲得古典詩歌獎、現代詩歌獎、詩人書法獎的分別頒發獲獎獎杯、證書和獎品,并可受邀擔任下一屆“杜牧詩歌獎”評委。
(3)提名獎獲得者分別頒發獲獎證書和獎品。
(4)所有獲獎者均可獲得由中國文藝家雜志社出版發行的《第二屆“杜牧詩歌獎”專刊》10本。
(5)所有獲獎作品均在《中國文藝家》雜志活動專刊刊登,并在各有關官方網站及微信平臺專刊發布。
(6)所有獲獎者均將受邀參加第二屆“杜牧詩歌獎”頒獎典禮暨第十一屆中國杏花村清明詩會,并和評委老師們一起參加“百名詩人游池州”專題采風活動。
(7)所有獲獎者均將受邀參加“詩話池州”文化講壇,聽名家講詩詞。
主辦方邀請國內著名詩人、評論家、書法家組成評審委員會,本著公平、公正、公開的原則進行嚴格評選并邀請評委出席頒獎典禮。評選結果將及時在官方網站及微信平臺公布。
(1)評審時間:2021年3月1日至3月15日
(2)提名獎公布時間:2021年3月中旬
(3)印制文集時間:2021年3月15日至3月31日
(4)頒獎時間:2021年4月4日
(5)頒獎地點:安徽省池州市
2021年3月上旬,結合杏花村文化旅游節活動,組織百名詩人在杏花村文化旅游區參加“花開四季、詩韻池州”活動開幕式,啟動“百名詩人游池州”活動。
2021年4月4日,邀請所有獲獎作者、評審委員會成員、相關單位負責人和部分參賽詩友,在池州舉辦頒獎典禮暨第十一屆中國杏花村清明詩會。
在第二屆“杜牧詩歌獎”頒獎典禮結束后,組織參會嘉賓和詩友開展專題采風活動。
采風結束后,請評審委員會的專家做詩詞寫作與欣賞專題輔導。